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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流动人口孕育证明
留 言 人:
梁峰
邮件地址:
lfiptv@gmail.com
留言时间:
2008-7-30 11:47:00
留言内容:
您好!我太太户口在常州市北直街35号,是集体户口,我们现在已经在上海定居准备生宝宝,我是上海户口,现在上海这边街道需要我们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问 第一,是否在贵办事处办理? 第二,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第三,是否可以找人代办? 备注,我爱人现在是全职太太,无业在家。 希望能尽快得到你们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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